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06〕11号)等文件精神,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并经院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拟聘用修惠平同志来我院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现予以公示。
序号
姓名
性别
何校何专业毕业
学历
应聘
岗位
笔试
(30%)
技能
测试
(30%)
面试
(40%)
综合成绩
名次
体检
1
修惠平
女
福建医科大学、眼科学
研究生
眼科
21.90
24.75
30.48
77.13
1
合格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14年913日-2014年9月23日。如有异议,公示期间请与福建中医药大学人事处或者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监审科联系。
联系电话:0591-22861107福建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0591-22869212医院人力资源科;
0591-23532872医院监审科。
来电来访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特此公示。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2014年9月13日